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第8.5.1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刊载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谭柱中先生于2024年3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2024年3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结合前述问题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回复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是否违反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8.5.1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内部治理和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参见本回复函第一问(3)之回复意见★■◆★■。
(1)2024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关于控股子公司天雄新材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显示◆★:“天雄新材拥有六条电解锰生产线◆◆★■■,其中,三条电解锰生产线日正式复工复产。”
4◆◆■、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网◆■、证券交易所官网(深圳、上海、北京)核查蒋克奇先生是否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你公司在互动易中称■■“经核实,三条产线恢复后产量目前将近每日120吨”。请你公司结合天雄新材电解锰生产线自复工以来生产的产品名称、等级、实际产量情况、生产所需矿石原料及电力使用量情况等说明前述互动易回复是否真实◆★★、准确■★■◆,并向我部报备有关证明材料。请你公司全面自查公司在互动易及其他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实际状况◆◆★,是否充分提示相关业务的风险,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结合前述问题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回复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是否违反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8◆◆■◆■★.5.1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
公司三条电解锰生产线日产出产成品,产品名称为电解金属锰,等级均为正品■★■★,截止3月28日共计生产电解锰1,515■◆■◆.058吨,消耗矿粉18,436.0吨◆★,折算12%消耗15◆■■◆,233.16吨,电力消耗10,347★◆★,797.0度◆★◆★■◆,具体日产量及消耗见下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对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2024年2月至3月■★,你公司财务总监张国权、董事会秘书郭宋君◆◆、董事唐自然、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谭柱中接连辞职。你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董事蒋克奇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2024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披露:“郭宋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郭宋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5年10月16日,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请你公司说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全部冻结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有关股份是否可能面临司法处置◆★,解冻股份是否存在实质性困难,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蒋克奇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蒋克奇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蒋克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大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发军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秘书■■◆★◆。
(2)请你公司全面自查公司在互动易及其他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实际状况,是否充分提示相关业务的风险,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蒋克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3)请说明对北京兴荣华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能力等所采取的评估程序和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的情形■◆。
根据公司拟任独立董事蒋克奇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蒋克奇先生1966年2月生■★■◆,湖南邵阳县人,1987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高级工程师★◆■★★。历任2018年在全国锰业技术委员会任副主任,2020年至今任全国锰业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法人代表◆◆■,中国锰业杂志社社长,湖南省金属学会委员。蒋克奇先生了解并熟悉公司电解锰业务的基本运作及治理,掌握电解锰行业发展动态及行业规范,能够为公司提供行业规范指引和行业政策信息解读■■★■,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并做出独立判断。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克奇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蒋克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权市场价值的估值报告》,显示■◆★★:“公司设计规模为8万吨/年,有6条电解锰生产线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4〕第34号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显示:“天雄新材从事电解金属锰的生产与销售,采用连续浸出、连续送液工艺进行湿法冶炼生产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设备采用高压隔膜压滤机◆◆■◆★■,单条电解金属锰生产线万吨/年★★■,拥有电解锰金属锰生产线万吨/年。因此◆■■★★,天雄新材的生产工艺、生产装备不在上述限制类、淘汰类范畴内,不属于落后产能。”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专员对2024年1月1日至今互动易回复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暂未发现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5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公司就《关注函》回复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的情形◆◆◆。
(1)请你公司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的具体原因◆★■■◆★,对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你公司内部治理和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公司已经向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函落实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截止本回复函提报日,尚未收到福建卓丰的回函。
(2)请结合拟任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情况★★■、专业能力、任职经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等信息■◆■◆★,进一步说明提名的理由,拟任董事及高管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是否能够在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
(1)你公司在互动易中称“经核实,三条产线恢复后产量目前将近每日120吨★★■”。请你公司结合天雄新材电解锰生产线自复工以来生产的产品名称、等级、实际产量情况★■◆★■、生产所需矿石原料及电力使用量情况等说明前述互动易回复是否真实■◆◆★、准确,并向我部报备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本次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116,482■★■★,3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19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14,681,9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2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103,811,1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2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57%:反对12.671■■.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选任董事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2024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蒋克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2月至3月◆★,你公司财务总监张国权■★★◆★◆、董事会秘书郭宋君、董事唐自然★◆■★■、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谭柱中接连辞职。你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董事蒋克奇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2022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显示:★■■★■“标的公司拥有6条电解锰生产线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显示:“标的公司拥有6条电解锰生产线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显示:“麻栗坡天雄实际建设有6条电解锰生产线万吨设计产能。”
(2)请你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补充披露以下信息: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你公司2024年3月27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你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81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218%;反对 12,671★◆★■◆★,1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78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57%★★;反对 12■★◆◆■★,671,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43%。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3、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披露:“因个人原因,唐自然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公司建立了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对网络投票、董事及监事选举的累计投票制★■、征集投票权制度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决策参与权◆◆■★,并根据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及披露。
(2)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关于控股子公司天雄新材事宜的进展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显示:■◆■★“天雄新材拥有六条电解锰生产线,其中★■★★◆■,三条电解锰生产线日正式复工复产。◆■”
(1)请你公司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的具体原因,对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你公司内部治理和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1、2024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披露:★★■■“张国全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与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公司分两次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与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两个议案并无不同,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分别审议议案,利用持股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在投票表决审议议案时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北京兴荣华进行评价,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2024年3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101,800,31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100%◆■■。
按公司目前生产规模三条生产线日制粉厂一台立磨机在制粉过程中立磨主风机轴断裂,无法加工导致矿粉供应不足,无法同时满足三条生产线满产所需■◆。基于此,我公司积极与主风机轴生产厂家江苏泰隆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协商沟通并签订风机轴加工合同,加工完成并运送至麻栗坡工厂制粉车间后,安装维修工程大约需要5天时间。
在累计投票制度下,公司分两次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与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两个议案并无不同◆◆◆◆,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分别审议议案,利用持股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在投票表决审议议案时利益的情形。
因公司收到唐自然和谭柱中辞职书的日期相差38天,根据公司说明,虽然公司在收到上述辞职申请后立即寻聘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的董事/独立董事,但也耗费了相当的时间★■★■★。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延续性★★■,公司在寻聘到合适的拟任董事/独立董事后就尽快召开董事会进行了审议★■★◆,但由于后续寻聘的拟任独立董事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未能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2★◆◆★★★.1.15条第二款规定,公司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根据此规定,选任董事时的累积投票总额与选任独立董事时的累积投票总额数不合并计算。因此★■◆■,在累积投票制度下,公司分两次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与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两个议案并无不同,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分别审议议案,利用持股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在投票表决审议议案时利益的情形。
3★★★■、查阅了蒋克奇出具的《承诺》和《拟聘任独立董事履职能力说明》、蒋克奇简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按照6条生产线)(按照电解锰生产企业的惯例和要求,每年须安排一个月的设备检修)。复工三条生产线)产品■■★◆★◆。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请你公司说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全部冻结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有关股份是否可能面临司法处置,解冻股份是否存在实质性困难,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公司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未回复股权冻结的相关情况。本所律师待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相关回复及文件后将根据核查情况及时披露明确意见。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的原因、公司暂无未可公开披露的信息。独立董事蒋柱中是因为年龄和身体原因辞任,继任独董蒋克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谭柱中先生于2024年3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2024年3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通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部分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自然先生于2024年2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2024年3月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互动易回复日产120吨”发生在2024年3月20日、复工复产相关信息在此之前已经公开披露。
(2)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3月21日■★,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7◆★★■■.20%。《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你公司未知控股股东与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本次已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之外,你公司拟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最新认定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情况,分两次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议案的具体考虑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的情形★■■★◆■,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请独立董事、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表决结果显示★◆,中小股东对《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反对比例为86.3043%。请结合前述情况、关联股东是否需回避表决及其具体情况(如适用)等,说明选举董事对你公司中小投资者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及你公司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拟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独立董事、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独立董事谭柱中:确认回函内容线★◆★◆、独立董事范茂春:本人确认内容线、原董事唐自然:同意。唐董事自2024年3月27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离职◆■◆★。
1■◆、董事长戴德斌:确认内容线、董事刘大成◆◆★:本人确认内容的线、董事张锦贵◆★◆:本人非执行董事,不参与公司具体事务的工作,对回复所提及的事实★◆★◆、时间顺序无法确认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及律所回复基于其专业和责任所述,本人亦无法发表意见
(3)请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说明对本次拟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并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补充披露以下信息◆◆★: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5◆★◆★★◆、2024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ST三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披露★◆■:“因个人原因,谭柱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互动易回复日产120吨”发生在2024年3月20日,以上5次涉及生产线和产能的公告★◆◆◆,均为■◆■“互动易回复前■★◆◆”披露。“天雄新材拥有电解锰金属锰生产线万吨/年”◆■★★,不是未公开信息。